追光而行·学习滕启刚
付玉
1987年出生的付玉已经在立山法院审判一线工作十余年,从2015年至今已经审理案件超过2500件,曾获得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全市最美综治人、全市法院优秀干警等荣誉。
付玉:“作为一名法官,应当用心用情倾听每一个诉求,用公平正义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只有像滕启刚同志那样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才能对得起身上的法袍,才能心里感觉踏实。”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付玉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用法官严密的法律思维和女性特有的温柔细腻,在每个案件中寻找法、理、情的结合点。
2021年10月,在审理一起涉农民工受伤的赔偿责任纠纷时,付玉了解到原告被朋友约去某工地一起做瓦工,工作第一天就摔伤造成八根肋骨骨折。由于原告诉讼能力很差,又因为工作时间短不了解情况,诉讼过程中提供证据很不充分。而且,因工地有人穿着某企业的工作服就将某企业作为被告诉至法庭。付玉法官秉持着分辨是非、能调尽调的原则,积极主动指导缺乏诉讼能力的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不仅迅速厘清原被告雇佣关系,确定赔偿主体,让原告没有为无辜被卷入的某企业浪费时间精力。在此基础上,耐心组织原被告多次调解,指导被告充分了解原告伤情,咨询专业人员,确认原告的伤残级别,省去了繁琐的鉴定程序,使原被告很快明确原告应获得赔偿的数额,为双方节省了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后又耐心说服被告一次性给付了原告8万元赔偿款。本案迅速调解结案,为原被告减少了大量诉累,尤其为原告解了燃眉之急,调解结束时原被告均向付玉法官表示感谢。案件顺利办结后,原告特意到法院送来锦旗,赞誉付玉法官“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
岁月不居,初心不改。付玉怀着对审判事业的热情,忠诚履行着公正司法的神圣使命,用青春年华诠释着一名人民法官的信仰和担当。在滕启刚精神的鼓舞下,她将奋发有为、恪尽职守,将英模精神继承和发扬下去,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