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在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4年3月13日
  发布时间:2014-03-14 09:36:42 打印 字号: | |
  盖世明

同志们: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中央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省、市、区委分别于去年7月今年1月、3月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动员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在前一阶段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上来,积极投身到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实力立山、开放立山、活力立山、魅力立山、诚信立山” 五个立山建设的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天,市区两级督导组的同志也参加了我们的动员大会,还要就我院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下面,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结合院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五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握活动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永葆党的青春活力,坚持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新成就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法院就在人民身边,基层法官就在人民群众之中,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大力加强我院基础建设,改善法院作风是一个难得的有利契机。全院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投身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全院党员干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18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区委领导督导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紧密联系我院工作实际、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提高司法公信力,使我院党员干部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法官与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法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法院的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强化学习教育,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

  学习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要围绕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干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家讲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中心组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学习,邀请专家上党课,讲党史、国史、人民司法史。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打牢广大法官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

  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结合学习孟建柱同志、周强院长有关讲话,明确法院工作的三项基本任务,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要在法官队伍中深入开展“信仰、忠诚、敬畏、廉耻、智慧”五项教育活动,加强对法官的良知、良心教育。要引导全院法官强化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守法治信仰,坚守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严格法官行为规范,引导全院法官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纪,坚守做人为官底线,不做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穿到司法工作各个环节。

  三、结合法院实际,找准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法院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和“两个窗口”的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注重聚焦“四风”问题,把重点放在办案拖拉、作风粗暴,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窗口部门要重点解决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乱收诉讼费、吃拿卡要、生冷横硬等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要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区委开展的“为民四服务,效能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党组织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就地化解矛盾,促进基层社区和谐,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法院促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的完成。

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采取专题调研、蹲点调研、结合工作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听取意见后要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方向,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搞好对照检查。党组成员要紧扣中央要求,聚焦作风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在“四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及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就业等情况作出说明,对照检查材料要报督导组审阅。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基础上,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谈心。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除邀请区督导组领导参加外还要邀请市中院相关领导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通过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找准问题,找到原因,形成思想共识,明确整改方向。

  四、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

  制定整改方案。要认真梳理调研和征求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经党组会研究后向院党员干部通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抓好专项问题整治。按照整改方案,针对突出问题、紧迫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深入贯彻省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决查纠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纠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加强法院管理,对干警在工作时间着装、开庭等细节提出严格要求,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对在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在活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及时送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方面查处。

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走群众路线,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减少诉讼案件,减轻群众诉讼负担。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实现困难群众诉讼执行权益,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提高审判质效,加快立案、开庭、执行节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全面推进小额速裁一审仲裁。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机制,积极推进审判、执行全程公开,加大三平大台建设。

  健全完善制度。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实践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

  五、加强对实践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我作为院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活动开展,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下指导,通过开展活动拿出人民群众看得到的具体变化来。

  确保取得实效。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不能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积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活动健康深入扎实推进。活动结束后,院党组要向区委写出报告。

  注意统筹和创新。要把开展活动与完成岗位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规定的环节步骤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法院特色,把握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三个环节,创新活动载体和举措,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

  重视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和自有媒体,充分发挥各种新媒体作用,及时了解和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注意选树典型,用鲜活的事例展示法院开展活动的生动事实,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立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