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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山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审批管理系统介绍
  发布时间:2011-11-24 17:15:46 打印 字号: | |
  电子签章系统,最早使用于海事法院,用来解决派出法庭的裁判文书签发盖章问题,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节约人力、物力及时间,克服距离带来的困难和不便。目前全国只有极少数法院应用,且只限派出法庭安装使用。

  为加强审判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法律文书应用,2009年下半年,我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引入电子签章系统,辅助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促进信息化建设在审判管理方面的应用。2009年12月中旬与山东同智伟业软件有限公司就电子签章系统的相关问题进行磋商,签署研发协议。结合工作实际和管理需求,我院与山东同智伟业公司对系统的登录、文书制作、审核流程、签章、打印等功能模块进行了重新要求和设计,拟将电子签章系统从传统裁判文书签发盖章改进为法律文书审批签章系统。技术研发人员多次来我院调研,以服务审批为出发点进行功能设计,经过了数十次的讨论和测试,电子签章系统日趋完善。

  为推进电子签章系统应用,2010年初我院制定了《立山区人民法院电子签章系统应用流程及管理规定》及《法律文书审判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同时对全院干警进行专门培训指导,使干警们全面的熟悉电子签章系统的流程与应用,为电子签章系统在全院范围内的试用与正式启用奠定了基础。2010年2月1日起试用电子签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法院仍保持原有的公文审批手续,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试运行阶段成效显著,不仅在加强文书的审批程序、加强法官的责任心、提高办案质量、有效地节省办案时间与公共资源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试运行阶段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认真汇总法律文书审批签章系统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各业务庭室在实践过程中的提出的改进意见,积极与同智伟业公司协调改进。经多方努力,电子签章系统日趋完善,2010年3月1日,电子签章系统在我院正式运行,同时取消原审批手续,成为全国除专门法院外第一个应用此系统的基层法院,实现了法律文书网上传输、网上审批。

  2010年5月份,我们又先后奔赴沈阳、济南,与同智伟业公司就系统的架构和功能进行了升级版本的设计和规划,目前,该系统经过不断的更新完善,已经由简单的应用软件变为功能完善的管理软件,正式更名为法律文书审批管理系统,在立山区人民法院全面运行,实现了法律文书网上编辑、传输、审批、盖章、打印和防伪,我院也成为同智伟业公司在法院审判应用软件方面的共同研发单位。

  法律文书审批管理系统的管理作用体现在六大方面:

  一是裁判文书的流程管理。实行专人专用账号,对裁判文书制作、提交、修改、签发和打印程序实行严格管理,所有过程都自动保存记录,便于查询、监控,真正做到权责一致,增强了流程中审判人员、庭长、主管院长的责任心;

  二是法律文书的审批管理。所有需要逐级审批的具有强制内容的法律文书一律纳入电子签章系统,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审批程序严格,审批修改内容直接保存到数据库,审批动态随时可见,便于监管,防止强制措施的随意性和责任模糊。

  三是法律文书的质量管理。

  (一)通过案号管理限制文书拟写流程。严格的限定了一个案号不能出两个判决书或者两个调解书,但是允许出一个调解书后再出一个判决书,或者出一个判决书后再出一个调解书,其他法律文书根据实际工作情形可以重复提出拟定,更符合实际审判工作需要;若出现由于拟稿人的责任造成的法律文书错误需要修改的情形,则必须经过院长审批才能重新拟写。

  (二)通过法律文书模板形式规范文书格式。每种类型的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最高院《》要求,在系统内设定模板,包括文书字体、字间距、行距、段距均有严格要求,且模板格式固定不可更改,保证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性。  

  四是法律文书的打印管理。拟稿人在拟写法律文书的同时,需如实填写文书送达人,每一份法律文书均需有相应的送达人才能进行下一步流转审批,审批过程中每一位审批人均需对送达人送达份数进行复核,确保打印出来的文书均有相应的送达人,避免已加盖公章后打印出来的文书外传或以非正常方式使用。

  五是执行程序及上诉程序的管理。对于刑事案件执行专用的法律文书打印由执行局长在审批三联单的同时审批追加打印情况,简化审批程序;民事案件执行专用的法律文书由承办人提起执行打印申请;用于上诉的法律文书,由承办人按照所需份数提出上诉打印申请,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打印。对于任何方式的追加打印均设定严格的审批流程,规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使执行程序及上诉程序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六是实现法律文书防伪功能。应用同智伟业公司通过国家密码局认证的防伪专利技术,使加盖在法律文书上的法院公章在紫外线检测仪下可以清晰的看到防伪码,并保证每份文书的防伪码唯一性;每一页的法律文书均添加我院自行设计的防伪标识,保证同一份法律文书每页的防伪码连续性。法律文书的防伪功能还体现在所有的法律文书保存至数据库后自动加密,若数据库的入侵者企图将文书导出数据库,则文书内容自动显示为乱码,文书内容不可见。

  法律文书审批系统的应用在我院取得了如下实效:

  一是节约了办公资源,由于对法律文书打印份数的严格控制及采用先进的双面打印技术,有效降低了法律文书纸张、墨盒及打印耗材成本。

  二是提高了办公效率。法律文书审批管理系统的应用打破传统的法律文书审批模式,实行网上审批,网上修改,网上流转,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缩短了案件审结时间。

  三是规范了审判管理制度。法律文书审批管理系统通过严格的程序设定,使审判工作程序化,减少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干扰,法律文书审批流转过程公开透明,强化了法院审判管理制度。

  四是改变了立山法院的办公理念和环境,提升了干警的现代化办公能力。我院一直倡导“环境影响人”,“环境改变人”的管理理念,坚持“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的原则,院党组一直致力于优化审判办公环境,打造现代化办公模式,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提高干警工作责任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立山区法院